2019年4月3日下午,扬州市禹振飞慈善公益基金会理事会在扬州中集菁英行政公寓酒店召开。市慈善总会会长洪锦华先生,禹振飞慈善公益基金会创始出资人禹振飞先生,副理事长陈勤,理事范钦华、陈晓星、匡成兰、袁文生(李文峰代表)、袁岷(成曦代表)、杨华,副秘书长秦雯,监事金焱,扬州民政局福善处潘勤处长,以及众多媒体代表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陈勤副理事长主持。
会议的主要议程有:一届一次理事会选举;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关于基金会变更注册地的说明等。会上理事们纷纷谏言基金会的发展,为基金会更好的实施资助计划出谋划策。
会上扬州市慈善总会会长、扬州市禹振飞慈善公益基金会名誉理事长洪会长对基金会的成立表示祝贺、祝福、祝愿。希望理事会在捐赠理念上不断思考、创新、研究并实践,希望基金会有效地实施捐赠计划,让受助群体收益。希望主管部门、教育部门、宣传部门积极努力做好配套服务相关工作,为基金会的良好发展共同努力。希望禹振飞先生的大爱精神能够得到传播,让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到公益事业中来。
扬州市禹振飞慈善公益基金会秉承:"使有能力的人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使有需要帮助的人有尊严的接受帮助,鼓励得到帮助的人参与传递大爱精神"的理念。实行"以有限的物质帮助,弘扬无限的大爱精神。以人为本、扶危济困、关注民生、资助教育、努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做一点贡献"的宗旨开展慈善资助工作。
扬州市禹振飞慈善公益基金会前身扬州市禹振飞慈善基金会,该基金会截止2018年年底,捐助达到1309.27万元,2011年度80万元、 2012年度161.47万元、2013年度186.05万元、2014年度219.15万元、2015年221.75万元、2016年210.55万元、2017年90.4万、2018年139.9万元。扬城11766人(次)受到资助。
扬州市禹振飞慈善基金会在捐助工作过程中,竭力遵守国家政策的指导和法规约束。从2014年起,基金会虽然年年都实施捐赠工作,但没有通过江苏省民政厅的年审。主要原因是国家2004年版《基金会管理条例》中规定,每年基金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净资产余额的8%,而在近几年经济形势下,无法保证基金会年理财年收益达到8%的水平。如果每年按照条例要求的比例标准捐赠,经过几年,基金会的净资产将变为零,基金会也将不复存在。作为慈善基金会来说,遇到这样尴尬局面是非常苦恼的。后经过与国内基金会沟通以及查阅大量材料发现,与我们有同样境遇的基金会比比皆是,无一幸免。为了不影响慈善行为、不影响基金会工作全面开展,继续履行基金会宗旨,禹振飞先生指示我们与江苏省民政厅、扬州市民政局友好交流向省厅提出注销申请并获得批准。同时另行申请在扬州民政局注册新的基金会,确保捐助工作无缝对接,确保原始资金安全。
2018年3月22日,禹振飞先生再次出资200万元。在市慈善总会洪会长和扬州民政局帮助和监管下,完成了扬州市禹振飞慈善公益基金会注册工作。原基金会2620.38万资金已全部转入新基金会。扬州市禹振飞慈善公益基金会净资产2820.38万元。2019年基金会计划向扬州社会公益事业提供资助资金205万元。
理事会后,创始、出资人禹振飞先生接受媒体专访,专访中表示:慈善公益是他一生的事业。新的基金会初心不变;回报家乡的情怀不变;支持教育的决心不变;每年捐助数字只增不减。新的基金会将延续原禹振飞慈善基金会的捐助理念、使命和宗旨,基金会承诺将继续传递大爱精神的理念,并确保每年捐助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基金会未来将继续在助学、助困、助老三个领域实施资助计划,基金会要拓宽与受助人特别是学生群体交流的平台,能兼顾物质资助和精神资助的范畴。基金会希望有机会能参与到社会公益事业人才培养的领域,为社会培养出专业化公益人才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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