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8-26 来源:扬州网
扬州网讯 今年“5·19慈善一日捐”活动日,本报曾报道了扬州“扬州首善”禹振飞先生个人出资2000万元建立的非公募慈善基金会的消息。昨天禹振飞再次回扬,为398名家庭经济困难、学业优秀的大学生、高中生发放首批奖、助学金。发放现场,记者得知,这398个孩子与禹振飞慈善基金会,每人都签署了一份特殊的“借款协议”。 “甲方:扬州市禹振飞慈善基金会,乙方(借款学生):小飞(化名),乙方正式向甲方申请借款人民币2000元整;本借款无利息,不设还款期限。待乙方有能力归还本借款至本基金会,用于帮助下一位贫困生助学借款……”记者看到,这份特殊的“借款协议”极大地保护了受资助者的尊严,也让受助者体会到将来有能力还款时还有参与传递大爱的责任。 小飞(化名)是市一中宏志班的学生,今年她考取了苏州科技学院。说到自己签这份“借款协议”,她还抑制不住心中的感动:“禹先生这么做是在保护我们的自尊心,我很感动。这张协议是一份道德的协议,我会一直保存着,每次看到它,都是对我的一种激励。等我有能力还钱了,我一定还上,让更多的人受益。”和小飞一样,398名受资助的贫困优秀学生都郑重地在“借款协议”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 记者了解到,禹振飞先生是深圳市中集天宇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是扬州籍企业家。禹振飞慈善基金会目前是由他个人出资2000万元(3年内将达到5000万元)建立的非公募慈善基金会,也是江苏省个人出资最多、扬州市首个由个人出资建立的非公募慈善基金会。昨天的捐助仪式为首批发放的奖助学金,金额50万元,其中大学生102名,每人2000元;高中生296名,每人1000元。 禹振飞先生告诉记者,之所以和学生们签订“借款协议”,本意不是让学生们还钱,而是保护他们的尊严,让孩子们没有压力地用这笔钱,同时也让同学们懂得自己有传递大爱的责任。据了解,禹振飞先生为了把慈善基金会运作好,专程到美国学习21天,“借款协议”的创意也一定程度上借鉴和吸收了国外的经验。 |
评论列表 共 0 条评论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